(一)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表(两份);
(二)试生产(使用)方案(两份);
(三)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试生产(使用)方案以及是否具备试生产(使用)条件的意见(两份);
(四)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的审查意见(两份);
(五)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情况的报告(两份);
(六)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设计落实情况的报告(两份);
(七)组织设计漏项、工程质量、工程隐患的检查情况,以及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报告(两份);
(八)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复制件两份);
(九)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手续(复制件两份);
(十)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单(两份);
(十一)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两份);
(十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说明(两份);
(十三)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两份);
(十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