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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认证 >> E/e Mark 认证
E-MARK汽车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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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产品认证由于各国和地区具体政体、国情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汽车工业规模不同,目前大体形成了美国、欧洲、日本三种类型。这三种认证,经过几十年的运转和不断改革,体系已相当完善,成为其他国家建立汽车认证制度的样板。他们遵循的各项原则也成为国际惯例,为世界各国所接受。
美国:自我认证 强制召回
实行的是“自我认证”,主要分为安全认证和环境保护认证,即汽车制造商按照美国联邦汽车法规的要求自己进行检查和验证。美国政府主管部门的任务就是对产品进行抽查,以保证车辆性能符合法规要求。如果抽查发现车辆不符合安全法规要求,主管机关将要求制造商强制召回。
欧洲:型式认证 自愿召回
属交通部主管,是通过检查企业的生产一致性来确保产品质量的,欧洲各国的汽车认证都是由本国的独立认证机构进行的,但标准是全欧洲统一的。欧洲实行自愿召回,企业发现车辆有问题,就可自行召回,但要向国家主管机关上报备案。但如果企业隐瞒重大质量隐患或藏匿用户投诉,一经核实将面临重罚。
日本:独具特色的型式认证
属国土交通省主管,认证体系由《汽车型式指定制度》、《新型汽车申报制度》、《进口汽车特别管理制度》三个认证制度组成。根据这些制度,汽车制造商在新型车的生产和销售之前要预先向运输省提出申请以接受检查,检验合格后,制造商才能拿到该车型的出厂检验合格证。但获得型式认证后,还要由运输省进行“初始检查”,目的是保证每一辆在道路上行驶的车都要达标。日本实行的召回制是由厂家将顾客投诉上报运输省,如果厂家隐瞒真相,将顾客的投诉束之高阁,造成安全问题后,政府主管部门会实行高额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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